廣元市天然氣有限責任公司關于聯動調整今冬明春非居民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
各非居民管道天然氣用戶:
根據中石油西南油氣田分公司《關于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天然氣價格的通知》要求,今冬明春氣源單位對我公司非居民用氣價格平均上浮額達到0.63元/立方米。為確保今冬明春天然氣安全平穩供應,根據《廣元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建立健全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有關事項的通知》(廣發改〔2018〕772號)的規定,我公司制定了本次《聯動調整非居民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方案》,該《方案》經報市發展改革委備案后,決定聯動調整今冬明春非居民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執行范圍
公司特許經營區域范圍內實施管道供氣的商業用戶、工業用戶生產用氣、直供CNG用戶。
二、執行標準
(一)本次非居商業用氣終端銷售價格從現行2.91元/立方米調整至3.18元/立方米,單位聯動調整0.27元/立方米。
(二)本次直供CNG用戶終端結算價格從現行1.84元/立方米恢復至疫情前2.08元/立方米。
(三)非居工業用氣
1.廣元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內的鋁產業及配套產業工業、四川青川經濟開發區莊子產業園、新材料產業園、浙商產業園內的機械制造業(鑄造)、礦產品深加工及配套產業用氣繼續按照《廣元市天然氣有限責任公司關于降低重點工業園區重點產業用氣價格的通知》(廣氣發〔2020〕211號)文件執行。
2.除上述重點工業園區、重點產業工業用氣之外的其余小工業用氣終端銷售價格從現行2.60元/立方米調整為2.87元/立方米,單位聯動調整0.27元/立方米,同時繼續執行配氣價格階梯優惠政策。
三、執行時間:本次聯動調整后的非居銷售價格從2020年11月1日執行至2021年3月31日止。
廣元市天然氣有限責任公司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