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冬明春我市非居民用氣銷售價格聯動上浮10%
??? 1、非居民用氣銷售價格聯動上浮有依據嗎?
??? 答:由于冬季天然氣需求旺盛、資源緊張、供需矛盾十分突出,為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適應國家天然氣價格市場化改革要求,中石油西南油氣田分公司《關于今冬明春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上浮有關事項的通知》(西南司財[2016]14號)通知,對非居民用天然氣基準門站價格上浮10%執行,上浮執行時間從2016年12月1日起至2017年3月26日止。
??? 根據國家和省相關規定,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已放開實行市場調節,燃氣經營企業根據上游天然氣基準門站價格的調整和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辦法,同步調整其非居民用氣銷售價格。我公司根據上述政策規定,同步聯動上浮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
??? 2、此次非居民用氣銷售價格聯動上浮的標準是多少?
??? 根據中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氣田分公司《關于今冬明春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上浮有關事項的通知》(西南司財[2016]14號)文件通知, 此次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在基準門站價格基礎上上浮10%,我公司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同步聯動上浮10%,每立方米調增0.18元。
??? 3、本次非居民用氣價格上浮從什么時候開始執行?上浮期結束后價格如何執行?
??? 答:本次非居民用氣銷售價格上浮期間為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3月26日,自2017年3月27日起按原價格執行。
??? 4、居民生活用氣價格是否上???
??? 答:居民生活用氣(包括執行居民用氣價格的學校教學和學生生活、養老福利機構等用氣)銷售價格不作調整,仍按現行價格執行。